一、招聘工作原则: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性质:招聘岗位属聘用制公益性岗位。
三、报考条件:
㈠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书写及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能够适应工作岗位;
㈢常住应聘乡镇;
㈣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勤勉敬业;
㈤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四、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㈠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㈡有犯罪前科、违法违纪受到处罚或吸食毒品的;
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㈣村居(社区)两委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
㈠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由各乡(镇)安排。
㈡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村居(社区)出具的常住人口证明;
3.已婚报考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证明需有分管镇领导签名盖章;
4.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史、无吸毒史及未涉案证明;
5.就业困难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六、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审批及待遇:
1.根据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费用自理)、考核,如遇末位并列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所聘岗位予以递补。
2.确定试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介绍信到用人单位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聘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且双方达成一致,可续聘。由所在乡镇进行日常管理。
3.拟聘用人员,其待遇按黔府办发(2009)102号文件规定执行(800元左右∕月的岗位补贴、社保补贴400元左右),并按照规定为其办理相关社保手续。
八、招聘名额分配(共64人):金碧镇3人、五里乡2人、沙井乡5人、绿化乡1、雨朵镇2人、羊场乡1人、大关镇4人、新仁乡1人、谷里镇4人、钟山乡2人、协和乡3人、素朴镇5人、太来乡2人、铁石乡2人、甘棠乡3人、永燊乡3人、定新乡4人、重新镇5人、中坪镇3人、花溪乡2人、中建乡1人、林泉镇5人、红林乡1人。
咨询电话: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46104、4245211;各乡(镇)人民政府
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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