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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来源:安顺人才网 时间:2011-06-30 作者:安顺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工作需要和县编委核准县交通运输局2011年进人计划,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具体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县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

二、选调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凡进必考”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

三、选调对象、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在职在编公务员。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及要求

办公室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政策法规股

1

法律及相关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或成人本科以上学历

(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交通运输事业;

2、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1615以后出生);

5、具有干部身份、年度考核为合格的公务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17677

2、报名地点:正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3、材料要求:参加选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3张;

4)所在单位行政主管局及乡镇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要求:原则上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选调数达到31。达不到比例时,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由本人报名及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5、报考人员每人交报名费200元。

五、资格审查

1.根据选调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考。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考试资格。

3.通过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报名人员,于2011711下午在县交通运输局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考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参考人员需同时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不发放参考用书。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2.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等相关事宜见选调信息公示。

七、体检

1.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选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职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应试人员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招考办公室统一部署,具体负责实施。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报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选调资格:

(1)曾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近两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

(3)不符合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4)截止20117817时未能提供选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选调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员,并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选调人员在公示期有异议的,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

十、办理调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选调等资格。

联系电话:6421300

监督电话:6421316 6423139

十二、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安县交通运输局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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