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1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1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体检合格人员公示,并就复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复检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并于2011年8月9日(星期二)上午7:50前到市委党校操场报到集中。
二、各位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检。
三、考生在复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注意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复检前8—12小时不能饮水和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四、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由于涉及个人隐私,体检不合格考生名单不予公示。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复检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异议或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公务员招考办联系。
联系电话:0853-3282069
0853-3282485
安顺市公务员招考办
二〇一一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