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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纳雍县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来源:安顺人才网 时间:2011-07-26 作者:安顺人才网 浏览量:
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城区中小学在校学生不断增加,导致县城中小学任课教师严重缺编。为缓解城区中小学教师缺编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中小学缺编教师进行考调补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教育为宗旨,坚持城区学校教师凡进必考的原则,建立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
二、公开考调的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用考试、考察、考核三结合的方式;按照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等程序;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后调动。
三、考调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职位:
纳雍县第一中学高中教师46名;纳雍县第二中学高中教师16名、纳雍县第二中学初中教师40名;纳雍县雍安育才高级中学高中教师12名、纳雍县雍安育才高级中学初中教师35名;纳雍县职业技术学校高中教师17名;共计中学教师166名。
具体职位详见《纳雍县公开考调城区中学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雍熙一小教师18名、雍熙二小教师9名、雍熙三小教师17名、雍熙四小教师10名、雍熙五小教师16名,共计小学教师70名。
具体职位详见《纳雍县公开考调城区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2)。
四、考调对象的基本条件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考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能坚持考调岗位的正常工作;
5、符合考调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在本县中小学校工作三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含 2008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
2、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从事初中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人员;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可以报考);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高中教师,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近或一致。
4、考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至2011年7月29日。
(二)报名地点:纳雍县教育局一楼法规股办公室。
(三)报名办法:
1、报名者报名时持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
(2)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4张,报名费150元。
2、持所在单位(中学、中心学校)出具的任教年限及任教年级的证明和出勤证明(2010学年度、2011年春季学期出勤情况)。
3、持所在单位(中学、中心学校)出具的近两年在县、乡(镇)素质教育测试中,所教学科成绩非倒数一、二名的证明。
4、当地纪委、派出所、计生办出具相关无违法违纪证明。
5、报名者经报名审核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五、考调比例
考调人数和报名人数按1:3的比例进行,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按实际报考人数调整考调人数。
六、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及公共知识;
2、笔试时间:2011年8月8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2011年8月1日上午在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4、笔试成绩占70%。
七、面试
(一)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考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办法时间及地点: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间2011年8月13日至14日,面试地点及要求见2011年8月12日公布的面试方案;
2、面试成绩占30%。
八、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的综合得分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人数与考调人数的比例为1:1,成绩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时间2011年8月15日至23日。
(一)考察内容
考察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1、德,指师德素养。主要了解考察对象是否服从学校及上级工作安排;是否有违反师德建设有关规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是否有乱收费行为;是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是否拖拉懒散,推诿扯皮。
2、能,指工作能力。主要了解考察对象是否按要求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是否按时做好相关业务工作。
3、勤,指出勤情况。主要考察考察对象是否随意迟到、早退或旷课(工),若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连续事假30天以上,连续病假6个月以上的不予考调。
4、绩,指工作实绩。主要考察考察对象工作任务是否达到学校要求;工作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质量在全乡或全县排名是否在前列,若近两年县、乡(镇)素质教育测试中,所教学科成绩倒数一、二名的不予考调。
5、廉,指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考察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考察中如出现被取消考调资格者,根据考试成绩的综合得分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考调步骤完成相关程序。
九、试用
考察合格,经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试用对象,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的,由教育局根据各校缺科情况研究调配。
十、考核聘用
试用期满后,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行文调动。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按职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和增员审批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考试、考察、考核“三考”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调资格。
十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纳雍县2011年城区中小学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华(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雷光文(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道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李 涛(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李龙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成 员:韩咏梅(县委办主任)
苏 毅(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习渊(县政府办主任)
张升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 迅(县监察局局长)
左鸿彬(县教育局局长)
蒙文燕(县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许定平(县政府外事侨务办主任)
龙卫军(县编办主任)
陈文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龙 敏(县监察局副局长)
王玲琳(雍熙镇党委书记)
何 勇(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 勇(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 瑜(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何林森(县教育局副局长)
周 宏(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光友(县教育局局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左鸿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文香、龙敏、李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县教育局抽人具体办公。
考调工作由中共纳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纳雍县监察局全程监控,电话:0857-3521924,0857-3526469。

下载:工作方案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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