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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派遣制工人

来源:安顺人才网 时间:2011-07-08 作者:安顺人才网 浏览量:

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受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人12名,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至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设施科从事道路交通设施的制作、安装及维护工作,派遣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品行端正,工作耐心细致,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工作所需身体条件。

4、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没有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5、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611后出生),性别男性。

7、身高1.65以上。

8、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9、户籍不限。

10、持有大货车驾驶证;特种车辆操作证;电焊资格证;电脑刻字及制图;电器维修;电工资格并具备信号灯等电子维修方面专业知识者优先聘用。

二、报名:

报名地点:贵阳市人才市场六楼派遣部(贵阳市延安中路88号)。报名时间:201177日——2011717日(周六、周日除外)

三、报名事项:

凡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者,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及其他有助于证明自己能力和荣誉的资料报名。

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面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有政治、经济问题和其他犯罪前科及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

3、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者。

4、经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七、聘用及待遇:

办理聘用手续: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派遣机构派遣至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

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能完成各项工作,无违法违纪及违反《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编外用工暂行管理规定》的每月基本工资830元(含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加班费)。

八、本招聘简章由招聘单位及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0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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