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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兴义市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安顺人才网 时间:2011-05-24 作者:安顺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州司法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关于招聘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工作员的通知》(州司通[2011]2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1年兴义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4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经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7、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招聘对象原则上要求为大专以上法学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如人员招聘不满可适当放宽文凭及专业条件。
(二)条件
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
二、基层司法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市)安帮办和司法所开展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协助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考察工作;
(三)协助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
(四)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指导、培训和生活帮困扶助工作;
(五)协助司法所人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六)协助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七)完成安帮办和司法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25日-27日 ,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普通高校毕业生,持相关证件到兴义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报名(地点:兴义市沙井北路3号),填写《兴义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期免冠照片5张;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除提供以上材料外,以下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材料:
1、残疾失业人员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城镇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持《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中,农村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办理失业登记,持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招聘方式

报名登记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由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合格人员进行笔试或面试,择优聘用。拟聘人员在兴义之窗、兴义党建网、兴义人力资源市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体检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由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择优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培训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15天。
七、聘用及待遇

(1)经审查、体检、培训合格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通知,兴义人力资源市场将聘用人员介绍到用人单位聘用上岗。用人单位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监察机构备案,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接续关系。同时,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送兴义人力资源市场备案一份。

(2)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4)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资标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生人/月/1200元,大专生人/月/1100元,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人/月/1000元。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工资后,财务人员按月或季度凭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清册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资金审批划拨手续。

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后,可申请社保补贴,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个人应缴部分由本人负担。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进行,成立兴义市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李应俊(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肖世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光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显钊(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贵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罗俊(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成员:谢明俊(市司法局监察室主任)
杨才勇(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夏正琼(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股股长)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22471。

十、本公告由兴义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2238900 3225612
兴义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一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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