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民政局2011年招聘社会救助局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遵市编办发(2010)11号、遵市民电传(2010)37号文件精神和县编委核准县民政局2011年进人计划,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招县民政局所属社会救助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此次招考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
二、招考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凡进必考”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的程序进行。
三、招考对象、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本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二)招考岗位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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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招人数 |
专业 |
学历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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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秘类 |
全日制普通高校汉语言文学、文秘大专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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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 |
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大专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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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财会审计 |
财会、审计专科以上、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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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它 |
本科以上学历 |
(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民政事业;
2、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
5、会计算机操作,并获得初级以上资格证。
6、具有干部身份、年度考核为合格的在编在职全额财政拨款正式事业人员。
四、报 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正安县民政局办公室。
3、材料要求:参加招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3张;
(4)所在单位行政主管局及乡镇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要求:原则上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数达到3∶1。达不到比例时,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由本人报名及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5、报考人员每人交报名费200元。
五、资格审查
1.根据招考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考试资格。
3.通过招考领导小组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报名人员,于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参考人员需同时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不发放参考用书。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30分)、民政社会救助专业知识(7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1号<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6号<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2007)92号》、《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10]2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16号)》、《省民政厅 省卫生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民发 [2010]5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黔府发[2007]15号)》,共100分)。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2.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等相关事宜见招考信息公示。
3. 面试的方式分二步进行,一是先面试,面试分值2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的总分排名以1:1.5的比例进入计算机操作面试。二是进行20分钟的计算机操作,分值20分(方案另定),然后以笔试、面试、计算机三项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
七、体检、考察、聘用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职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报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招聘资格:
(1)曾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近两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4)截止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应试人员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招聘人员,并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招聘人员在公示期有异议的,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和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6402538 6420426
监督电话:6421316 6423139
十一、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安县民政局
二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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