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社区、村治安工作,按照2009年制定的《关于在全县建立社区、村治安协管员(综治专干)、戒毒专职人员社会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平社综办﹝2009﹞1号),今年我县将继续面向全县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村治安协管员,为规范招聘程序,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岗位 按照平社综办﹝2009﹞1号文件确定的招聘计划,我县今年应招聘社区、村治安协管员(综治专干)104名,具体岗位如下: 城关镇(8个):城垣村、陶关村、五里村、头铺村、马田村、大硐村、谢华村、八角村 乐平乡(15个):王寨村、箐口村、来考村、岩上村、挂多村、大屯村、小屯村、塘约村、大尧村、黄花村、本固村、老聋村、小寨村、高原村、凤凰村 天龙镇(6个):天台村、山背后村、二官村、双硐村、竹林村、高院村 白云镇(13个):大寨村、马硐村、肖家村、新场村、金梯村、邢江村、洋西村、高寨村、车头村、郝下村、小河村、平庄村、林下村 高峰镇(11个):湖坝坎村、石甲村、王家院村、白岩村、普马村、活龙村、毛昌村、尧上村、岩孔村、黄猫村、栗木村 马场镇(16个):场边村、洋塘村、滥坝村、松林村、凯洒村、林卡村、平阳村、甘河村、龙山村、四村村、马路村、鱼雅村、川心村、平寨村、新院村、三台村 羊昌乡(6个):大陈寨村、穿石村、云头村、黄土桥村、新居村、上安村 夏云镇(7个):金银村、老岛村、小山村、毛栗园村、江西村、老鸡场村、阿腰村 十字乡(12个):青山村、大院村、云盘村、九甲村、半坡村、老云村、谷豹村、麦翁村、龙昌村、摆捞村、四甲村、和平村 齐伯乡(10个):水江村、跑马村、王家寨村、格支村、石板村、下坝村、关口村、野毛村、木威村、旧院村 二、招聘对象 户籍在平坝县的就业困难人员:1、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2、持《残疾证》有劳动能力的城镇残疾失业人员;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失业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长期失业人员;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6、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有爱心,热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能够认真履行并能够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工作。 4、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四、工作职责 聘用人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县、乡(镇)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履行社区、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保卫、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职责。 2、专门负责社区、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等人员的接茬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戒毒出所人员等社会管理工作。 3、乡(镇)人民政府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录取方式 1、组织实施: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综治办共同组织招聘。报名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试、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综治办共同组织实施。 2、报名方式:采取定岗位报名考核录取方式进行。即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明确报考社区、村,且只能报考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村、社区。 3、考试考核:按照考试考核择优录取。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每个岗位有2人以上报名时,通过理论测试择优进行考核政审后录用;仅有1个人报名的岗位,则通过考核政审后录用。如该岗位无人报名,则从该乡(镇)落选人员中调剂录用;如仍不能调剂,则取消该岗位此次聘用。对不服从调剂的,取消录用资格。 4、考试范围:初中语文基础知识、综治工作基础知识。 六、工资待遇及拨付 社区、村治安协管员(综治专干)属基层社会公益性岗位,其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由中央转移支付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报考人员一经录用,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工资按现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支付(现为600元/人/月),并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其中属于个人缴纳的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按月足额发放,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后按季度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补贴资金。 七、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2010年5月27日至28日报名; 6月9日、10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作弃权处理;6月12日考试。 报名地点:平坝县劳动力市场大厅。联系人:金文凯 电话:13885324855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经常居住地证明、《贵州省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毕业证原件(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并提交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招聘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坝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17日 |